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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March, 2019

校長心語(2019年3月)

 

        相信我們的子女在農曆新年領取了不少長輩給予的紅封包,校長建議各位家長利用這個好時機,教導孩子善用這些「利是錢」,養成良好的消費及儲蓄習慣,為將來生活作準備。本人與大家分享以下一些理財方法:

 

(1) 訂下儲蓄目標

        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非常重要。孩子需要明白儲蓄除了可以滿足物質需要外,還可以備不時之需。我們要鼓勵孩子為自己的需要訂立儲蓄計劃及目標,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孩子可以先將部分利是錢及平日的零用錢撥作儲蓄,然後再靠自己努力儲蓄實現自己的目標。

 

(2) 與孩子討論需要及想要的分別

        「需要」是生活所需,亦即衣、食、住和行的基本需要;而「想要」則多是感性上的消費,例如有些小孩逛街時見到想要的玩具,常會按捺不住「哭著我想要」,希望用淚水令家長屈服而為他購買;有些孩子則為了追逐潮流而產生無止境的慾望及消費。因此,家長要培養孩子掌握「需要」的概念,減少日後因不斷滿足「想要」而造成浪費。消費前先考慮實際的需要,而不要盲目跟隨潮流。

 

(3) 分辨價值及價格

        家長亦教導孩子購物前應考慮價錢是否合理及自己的負擔能力,並考慮物品的實用性與耐用性,才決定購買與否。例如可多與孩子逛超市,實地學習「價值」與「價格」的分別,讓孩子明白能購買「價值」高於「價格」的商品就是「物超所值」;所以,要多與孩子留意價格及考慮物品的價值,選擇減價時購物,讓孩子做個精明消費者。

 

(4) 施比受更為有福

        正如學校近年以「人道主義」教育為主題,世界上有很多人正面對戰亂、飢荒和貧窮的威脅,如透過捐獻或捐贈等分享方式,培養孩子做到「愛主愛人」,懂得關懷及幫助有需要的人,讓他們學會「珍惜」和「分享」。

 

        香港是一個經濟發展良好的城市,現今的孩子也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及早向他們灌輸正確的理財概念確實有助他們日後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而更進一步是讓他們善用部份金錢幫助有需要的人,發揚天主的愛。

 

聖經金句:

 

  1. 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ㄧ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 瑪二十五 40 ) 

  1. 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渇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做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ㄧ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瑪二十五 35 ~ 36, 40 )

 

參考資料來源:

www.ymca.org.hk